最高法出台文件—— 服务保障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
发布日期:2024-02-05 12:22    点击次数:126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司法政策支持。

  广州南沙地处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连接珠江口两岸城市群和港澳地区的枢纽性节点,也是广州发挥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的重大承载平台。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

  “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是《总体方案》为广州南沙部署的五大重点任务之首。近年来,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引导下,一批批大院大所大装置大平台不断向南沙集聚。从南沙科学城到中国科学院明珠科学园,从基础研究到前沿科技,南沙经济发展的科技成色越来越足,也催生出对高质量司法保障服务的强劲需求。对此,《意见》着眼南沙区域产业结构与地缘特点,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集聚司法保护政策,明确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提出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指导和支持地方法院加强涉外、涉港澳案例发布和规则研究,回应了南沙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需求。

  各方面规则的顺畅衔接是联通湾区、便利港澳、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突破口。近年来,广州法院、南沙法院针对粤港澳三地经贸发展形势和司法实践需要,依法不断深化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证据开示、交叉询问、类案辩论、事实清理等诉讼机制衔接实践,探索制定了相关细则、规程和指引。

  “规则机制的衔接对于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推进市场一体化发挥基础性作用,也是司法服务保障大湾区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对其中行之有效的探索给予了政策支持,并支持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广州南沙执业,这为进一步促进粤港澳三地在司法领域发挥各自所长,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供了助力。

  大湾区建设涉及地区较多,要想让司法服务保障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既需要面上的覆盖,也需要针对突出问题展开专门研究。调研发现,优化商事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打造粤港澳商事审判优选地,是广州南沙较为迫切的司法需求之一。

  《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理,构建完善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体制机制;支持地方法院完善内地、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形成更符合涉外涉港澳纠纷特点的解纷机制。同时,支持依法推动简化涉港澳诉讼程序,规定在涉港澳诉讼庭审和送达、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域外法律执业者资格认定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

  如今,法治软实力已成为南沙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大亮点。广州法院搭建的全国首个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AOL授权见证通”已帮助全国超3000件案件的境内外当事人完成在线授权见证;广州检察机关率先打造的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中心已实现中英葡三语检察告权服务;“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平台也在不断扩容升级……这些探索为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提供了司法保障,为大湾区拓展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南沙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负责人表示,在对上述两个文件实施效果开展调研评估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指导落实,推动3个文件有效衔接、协同发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加系统、实用、精准的司法支撑。